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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达不到标准所交物业费能否退还?
    网友提问: 请教有关物业费问题,我在2003入住时物业要求按照一级物业标准交纳全年物业费,否则不给新房钥匙。当时虽然我们许多业主对物业费标准不同意,但为了拿到钥匙还是向物业交了一年的物业费。
(不同意物业的收费标准是主要是因为小区的二期和三期仍处于施工建筑阶段,到目前为止小区的环境、软硬件和管理水平根本达不到市政府颁布的一级物业标准。)
现在入住一年期已满,物业仍要求照原定物业费标准交纳物业费。
他们的理由是:
    1、原物业合同已生效,合同已对物业费有了明确规定,
2、同时做为业主已经交纳了一年的物业费,就表示对该合同认可。
因此现在必须执行原合同,仍按照原订物业费标准交费。如对物业费标准有不同意见,须等入住2年后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提出。
可事实是到目前为止,小区三期仍在施工,小区绿化也正在修建阶段,小区的硬件和软件仍达不到一级物业标准。我想问一下做为业主该怎么办?我们已交纳的一年物业费按照小区实际的物业水平还能退还吗? 
专家回复:你们可以和物业交涉,重新确认小区物业的收费标准;如果确实达不到一级,双方可以终止或者变更原合同;有关问题你们也可以向小区办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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